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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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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789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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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786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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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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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一楼档案室
0532–85162963
26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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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855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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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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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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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220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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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平度市
北京路379-1号107室
0532–87366023
266700
青岛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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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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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66030113
266600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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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惠之桥路与广盛路交叉口东100米
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5栋一层
0532—68686082
266111
25.我是一名来自青岛的待业毕业生。学校通知档案已发回原籍地。我应该如何检查?咨询热度:★★★★★
答:青岛市待业毕业生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高校毕业生”模块,点击“毕业生档案”进行查询(无需注册);您也可以关注“青岛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进入“档案查询”。
26、青岛市就业单位已确定,学校通知档案已转发至青岛市。我怎样才能检查文件在哪里?咨询热度:★★★★
答:如果用人单位有权保存档案,你可以直接联系用人单位询问;如果用人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但已与直辖市、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保管协议,以及个体工商户、独立经营者申请档案保管专业、灵活就业等其他形式就业,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选择“档案服务”,点击“所在院校查询”文件所在位置”进行查询。
5. 研究生资助申请
27、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落户补贴的申请范围是什么?咨询热度:★★★★★
答:2018年6月6日及以后首次来青海就业、创业并购买第一套商品房的硕士、博士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申请时的实际年龄为准)。
28. 申请安置补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咨询热度:★★★★★
答:(1)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硕士、博士学位,并有本市户籍。 (二)在我市各类企业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就业的,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雇佣)合同;在青岛创业的,须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办事处、个体工商户一年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共计12个月,其中无职工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首次就业、创业,以取得最高学历后首次来青海登记就业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或设立的创业单位登记日期为准。 (三)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以合同网上签订备案时间为准)在青岛市行政辖区购买首套商品房,并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房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必须完成预告登记,领取房产登记证;购买二手商品房的,必须取得房地产登记证。申请人未婚的,所购买的商品房必须为申请人个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购买的商品房必须为申请人或其配偶个人所有,或者夫妻共同所有。
(4)结算费每人仅可享受一次。配偶及申请人双方均符合定居补助条件的,可单独享受。 (5)在青岛市购买产权人才公寓、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并享受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落户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申请人本市人才不再享受落户费。 。已分配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先退出计划,再申请安置补助。已享受青年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且符合安置补助标准的,可申请安置补助,已申请的住房补助将从安置补助中扣除。
29、安置补助补贴标准是什么?咨询热度:★★★★★
答:博士生每人15万元,硕士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缴纳。
30.如何网上申报结算费用?咨询热度:★★★★★
答:申请人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人力资源社会科学·学术”中的“服务”/、“重点·服务-服务大厅” “学历交流”研究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确认学历信息后,进入“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落户补助”青少年”/“定居津贴”提交申请。
21、第一次来青岛就业创业的时间如何界定?咨询热度:★★★★
答:首次就业或创业,以取得最高学历后在青海登记就业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或设立的创业单位登记日期为准。
32、异地缴纳的社保转入青岛是否可以纳入社保安置补助12个月计算?咨询热度:★★★★★
答:享受安置补助政策的申请人,须由所在单位或者创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共计12个月。转出异地的社会保险,在享受安置补助政策时,不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职工社会保险的计算时间。
33、我已领取一次性结算补贴10万元。获得博士学位后可以再次申请一次性安置补助吗?如果无法再次申请,可以补足新台币5万元的差额吗?咨询热度:★★★★
答:一次性安置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申请成功后再提升学历者,不可重复享受。
34、购买首套商品房如何界定?咨询热度:★★★★★
答: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置补助政策界定问题的通知》(清人社字[2019]30号),6月6日, 2018年及以后购买青岛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商品房(以合同网上签订备案时间为准),且无其他商品房的以申请人、配偶或除第一套商品房以外的双方名义,判断申请人购买的房屋是否为第一套商品房。住房。
35、我可以同时享受10万元一次性结算费用和三年住房补贴吗?如果您前期领取了几个月的住房补贴,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时,是否会从10万中扣除您已领取的住房补贴金额?咨询热度:★★★★★
答:已享受青年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且符合安置补助标准的,可申请安置补助,所申请的住房补助将从住房补贴中扣除。安置补助。
36、如何查看一次性结算费用审核进度?咨询热度:★★★★★
答:申请人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重点服务-服务大厅”,选择“青年创新人才一次性结算费” 《青岛创业》/“落户费”模块可查看落户费审核进度。
37.一次性结算费用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咨询热度:★★★★★
答:按照安家费审核流程,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汇总核实上月安家费申请情况。初审通过后,将对申请人的不动产登记状况和享有青岛市产权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将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安置补助资金发放给申请人。
38、我可以同时领取10万元一次性结算费和三年住房补贴吗?即如果您前期领取了几个月的住房补贴,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时,是否会从10万中扣除您已领取的住房补贴金额?咨询热度:★★★
答:已享受青年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且符合安置补助标准的,可申请安置补助,所申请的住房补助将从住房补贴中扣除。安置补助。
39、在青岛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咨询热度:★★★★
答: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和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清人社字[2019]17号),国内普通高校在派遣期间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2016年及以后获得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海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的首次来青岛就业的留学生; 2018年及以后毕业者,国内普通高校在派遣期内招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获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国家证书的回国留学人员,具有学士学位并来青岛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大学毕业生住房补贴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确定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者申请人由企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中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无职工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商业户;申请补贴时必须有本市户籍。
40、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咨询热度:★★★★★
答: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生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生每月1200元。博士生月工资为每人1500元。
41、住房补贴可以享受多久?咨询热度:★★★★★
答:申请人可享受住房补贴,期限自申请补贴当月起最长为36个月。
42、大学毕业生住房补贴如何申请?咨询热度:★★★★★
答:申请人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中心”/“重点·服务-服务大厅”,在“青岛人才网”中申请毕业生学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科学·学历交换”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并确认学历信息后,进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科学学院毕业生住房补贴” “青年”/“住房补贴”模块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提交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向申请人发放住房补贴资金。
43、如何查看住房补贴审核进度?咨询热度:★★★
答:申请人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重点服务-服务大厅”,选择“青岛市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模块查询补贴审核进度。
44.我已经申请了一次性安置补助,还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咨询热度:★★★★
答:享受青海省青年创新创业一次性落户补助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45、住房补贴审核流程是怎样的?咨询热度:★★★
答:根据住房补贴审核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上月25日前汇总审核住房补贴申请信息。初审通过后,将申请人享受人才公寓、经济适用住房等优惠政策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将进行对接审查。审核完毕后,将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信息将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推送,并申请资金补贴。
46、在校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咨询热度:★★★★★
答: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学历提升的人员,不享受住房补贴。除在职学历提升的人员外,在用人单位工作过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可以享受住房补贴,但必须就是否符合条件做出信用承诺。在工作中提高学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需进行线下核实。
47、在三帮、一帮工作的人员能否享受住房补贴?咨询热度:★★★
答: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期满后2年内服务期限内,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要求享受2018年及以后。每年住房补贴。
48、申请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咨询热度:★★★
答:对于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在派遣期内到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国内一般高校招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49、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你能享受多久?咨询热度:★★★
答:小微企业大学生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自申请补贴当月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50、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如何申请?咨询热度:★★★★★
答:申请人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科学学术交流中心”完成毕业生学历信息的采集。确认学历信息后,即可提交“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补贴申请。小微企业注册地(市)毕业生就业部门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给申请人。
5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条件是什么?咨询热度:★★★★
答:高校毕业生毕业满2年内未就业的,可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5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咨询热度:★★★★
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发放,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如何申请?咨询热度:★★★★
答:毕业生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我想做一件事-个人业务-灵活就业登记及社保补贴申请”,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承诺申报信息真实性后,提交补贴申请。
54、青岛市特困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是什么?咨询热度:★★★
答:适用于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低保家庭以及持有《残疾人证》的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书》,符合条件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55、如何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咨询热度:★★★
答: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应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应立即应用并在每个季度末支付。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特困毕业生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请,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承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条件,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确认。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保卡财务账户。
六、“三拥一扶”招聘
56.2020年青岛市“三拥一扶”计划招聘范围有哪些?咨询热度:★★★★★
答:年龄28岁以下(1992年7月14日后出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具有户籍和湖北户籍的毕业生(含2018-2020年28岁以上全日制毕业生);根据教研部发[2019]1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起,国家发布统一招生计划,考试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遵循相同政策和标准。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相应职位。
57.哪些人员不符合“三拥一扶”计划申报条件?咨询热度:★★★
答: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进入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58、纳入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的是哪些项目?咨询热度:★★★★
答:是指“选派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人员计划”。
59、“三拥一扶”人员在职期间有哪些待遇?咨询热度:★★★★★
答:“三拥一帮”人员服务期间,试用期满后,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根据新聘用的大学毕业生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按照当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新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同类人员的缴费水平确定。 “三养一养”人员年休假政策参照乡(街道)事业单位执行。 2016年以后招收的“三拥一扶”人员,任职满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
60、“三拥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有哪些优惠政策?咨询热度:★★★★★
答:2017年起,招收的“三拥一拥”人员,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经考核验收,公开聘任为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将规定5年。最短服务年限(含“三拥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