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天津市计划2025年招收选拔生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象的选择
评选对象主要为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天津市一流学科、一流培养学科的2025届毕业生。
入选大学(4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天津市一流学科(40个):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天津科技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天津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农学院(水产);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科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中医);天津商业大学(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世界史、化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天津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天津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音乐学院(音乐舞蹈);天津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天津体育学院(运动科学);天津城建大学(土木工程)。
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3个):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学);天津外国语大学(汉语言文学);天津城建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即2024年服务期结束并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支”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支”大学生),天津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可申请选调1次。
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工程2025年毕业考生(以下简称“青马工程”考生),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可申请选调1人。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大专至学士学位,不在选拔范围内。
2、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同习近平同志保持一致、政治和行动。以党中央为核心,保持高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和国家,有理想抱负,乐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学习成绩优秀,作风淳朴,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3、2024年11月14日前,除满足公务员录用基本条件外,还应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担任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的候选人,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 )、班长、团支部等秘书,任期应为半个学年,不含各类学生社团职务。
(三)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不含各类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入选人选在校期间获得的最高荣誉称号。
(四)有参军经历。
4、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截至2025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的文凭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拔单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等要求的,须报考其在校就读最高专业对应的职位。在校期间取得双学位证书的,可按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通过选拔考试和考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以后出生) 。十一月以后出生的)。如所选岗位有年龄要求的,须同时符合该岗位年龄要求。
九、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者道德品行问题的考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共青团处分或者被开除党籍的考生被撤销公职的,将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对象:各级公务员及招考考试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能作为选择目标。应聘者不得应聘具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应聘与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三代,或与人有密切婚姻关系。领导成员所在单位及其辖区、系统、部门的职务。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施按照公示、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各选拔单位具体职位及调动名额、报名须知、报名表填写说明等信息,申请人可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部分(网站: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hrss.tj.gov.cn)。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8:00至2024年11月19日18:00。网址为:rsks.hrss.tj.gov.cn。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5日8:00至2024年11月21日18:00。国家低保家庭申请人免收笔试费用。
若各职位应聘人数与选拔计划人数比例小于2:1的,该职位的选拔计划将相应减少;若报考人数少于2人,则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计划。按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女应聘人数与性别选拔计划人数之比低于2:1的,该性别的选拔计划将减少;若报名人数少于2人,则取消性别选拔计划。 。若申请的选岗调动计划被取消,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职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至15:00。
申请人仅限于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拔学生报名表》,并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旦注册成功,即视为对表格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本人对因提供虚假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各评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预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后24小时内回复考生。
(二)机构推荐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应于2024年11月15日8:00至2024年11月26日18:00之间下载打印《选派转学生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分别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申请单位。提交方式以评选单位通知为准。申请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注册无效。
“三支一帮”大学生《选拔学生登记表》由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1月26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人才发展办公室); “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候选人应于2024年11月26日前向团市委(送校部)提交《入选学生报名表》。
(三)统一考试
选拔学生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卡)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应于2024年12月4日14:00至2024年12月6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9:00至11:30。
笔试成绩将于2025年1月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及体能评估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检。
选拔计划人数小于等于2人的职位,面试人数与选拔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 2人以上职位,面试人数与选拔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并列候选人同时进入面试。按男女1:1比例录取的岗位,根据男女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选拔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全部笔试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天津监狱管理局招聘岗位需要体质考核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公安机关印发)人社部发[2011]48号)面试前。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体质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质测试的候选人,然后根据招聘计划中所选岗位的人数,将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官。当参加体质测试人数与选拔计划人数比例小于3:1时,按实际人数组织体质测试。体质测试不合格且未按要求参加体质测试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可于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1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至19日,具体安排由评选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如下: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报考人员(报考人数与选拔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仍存在平局,则共同确定为调查对象。按男女1:1比例录取的岗位,按照男女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
(四)体检及检查
1. 体检
确定为考察候选人的,应当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评选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初次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查(需要现场、当日复查的项目除外)。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检查
选调单位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岗位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考察的相关工作安排由选拔单位与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协商确定。
(五)招聘审核批准、签订聘用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拔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选拔,并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上公布平台开放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管举报热线将同时公布。 ,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未收到问题反馈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审批手续,下发《选调调动通知书》。
选拔单位一般应在公示期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在调动单位要求的期限内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动资格。承包人员违约的,不予支持。
(六)补充与调整
1. 补充
体检及后续环节中,因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而出现岗位空缺的,选拔单位一般应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缺。放弃招聘资格的候选人应当向选拔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调整
对因报考人员不足、无人录取、无人填补而造成的职位空缺,选拔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对面试通过但未录取的候选人进行调整录取。调整只能在同一传输单元内进行。
转学办法为:面试通过但未进入同一转学单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转学人选。转岗候选人确定后,候选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转岗岗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确定为转学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有参军经历的候选人。男女比例为1:1的招聘岗位只能接受相应性别空缺计划中的调动候选人。如果在确定调动候选人和选择调动职位过程中候选人放弃,则按照上述原则依次填补候选人。
替换调整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7) 接收
选拔学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选拔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录取工作。
4、诚信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拔单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冒充、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录用资格。违反报考规则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公发[2021]12号)处理。违反诚信要求的,未来五年内不得申请天津选调。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政策咨询热线:022-83605917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供“三拥一扶”考生咨询):022-23312010
3、市团委电话(供“西部计划”志愿者、“青马工程”入选者咨询):022-63083593
4、报名及考试咨询热线:022-12333
5、在线咨询热线:022-23314295
天津市2025年选拔生招生计划.xlsx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