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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青岛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1. 培训目标

青岛科技大学招收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以培养德、智、体、艺、工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领域扎实、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人才。

青岛大学招生简章2022_青岛大学招生章程2021_青岛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二、招生方式及招生规模

2023年博士学位招生分为硕博结合、申请评审、普选三种方式。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人数为准。硕士、博士联合学习及申请评审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4人。学校将根据硕博连读招生情况和申请考核情况,适时调整总体招生计划。

三、申请条件

■普通招收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生入学之日止),并取得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人员(须提供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并在与所报专业相近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国家级核心期刊以上原创学术论文、获奖证明复印件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在国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4、入学后在校全日制学习。

5、有至少两名所申请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具有同等学历申请者,还须符合申请院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七、现役军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8、申请导师应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录取的基本要求。

■硕士、博士联合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除符合第(一)款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人应为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体要求参见《青岛科技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联读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19]69号)。

2、报考导师须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0])中“导师招生条件”的要求】第45号)。

■通过申请评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除符合第(一)款第一条至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届毕业生或毕业近三年的硕士研究生。所申请专业具有申请人硕士院博士学位授予资格;且硕士专业与您申请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独特的学术专长和在某一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近三年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硕士生导师)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理工科专业申请者须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人文社科专业申请者须在SSCI/CSSCI(不含扩展版)/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全文转载,或发表至少1篇根据招生方向在一级学科指定的中文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②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省一等奖(级内评比人员)及以上,或首届省二等奖获得者。

3、具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外语水平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托福≥72分或雅思≥5.5分或大学英语六级≥426分。其他语言的熟练程度参照其评价体系(仅限于指定语言)见青岛科技大学本专业招生简章)。

4、学业成绩特别突出的,外语成绩要求可酌情降低。但要求CET-4≥426且至少发表过2篇2区(或1篇1区和1篇3区)及以上学术论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

5、报考导师须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0])中“导师招生条件”的要求】第45号)。

4. 注册

■ 注册程序

注册是在线完成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登录青岛科技大学博士注册网站按要求完成注册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表》;

2、专家推荐意见;

3、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提交);

4、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费

初试费用为220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具体方法另行通知。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2020]616号)执行。

■ 报名时间

报名将根据报名方式分阶段进行。考生应于下列规定时间登录燕赵网站(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名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 硕士、博士联合学习注册时间及申请评审办法:

连续硕士和博士课程:2023年4月4日至4月7日

申请评估:2023年4月4日至4月12日

付款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6日

纸质报名材料领取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6日(以回执为准)

◆ 普通招聘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4日

缴费时间:2023年5月6日至5月9日。纸质报名材料领取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9日(以回执为准)

5、资格审查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电话通知。

6. 体检

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一般招聘办法及考试安排

■ 初始测试

1.硕士、博士联合攻读和申请评审招生初审以材料审核为主。审核通过后,将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2、普选初试科目:外语(仅限英语)和两门商务课程。同等学历的考生在初试合格后,还须参加政治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相关信息参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时间为2023年5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复试

一、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差别化复试通过笔试、口试、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能力并取得科研成果。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复试前,须以笔试形式额外修读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复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8. 入场

●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宁缺毋滥。根据初审、复审结果,结合质量审查和综合评价结果,实行择优录取。

●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历的考生附加科目成绩未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 硕士、博士联合学习及申请评审考生录取结果可于4月下旬网上查询,普通招生考生录取结果可于6月初网上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发出。上述信息具体发布时间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 全日制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评审或一般招生方式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邮寄(送交)至青岛科技大学科研招生办公室,否则他们将接受委托管理培训。

九、学费及奖励

全日制学位博士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政策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23]5号)等相关制度执行。

10.入学考试咨询

博士学位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院网站查询。青岛科技大学将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本手册由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综合整理自青岛科技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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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卡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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