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始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创办的首批航空院校之一。 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 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大学。 2017年进入国家“双创”建设行列。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民航局签署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协议。
南方艺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学院依托南航理工科背景,坚持“文工融合、双向驱动”的发展道路,遵循艺术学科发展规律积极服务校园文化建设和全校师生艺术素养,致力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团队建设和艺术教育取得长足进步,为南航人才培养和多科性研究型大学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艺术学院现有艺术系、音乐系和新闻传播系三个系。设有音乐表演(歌唱、舞蹈)、戏剧、影视艺术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四个本科专业。其中广播电视专业为江苏省第一。省级特色专业。学院拥有设计、美术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戏剧、广播电视艺术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新闻传播学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还与经济管理学院合作,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招收文化产业管理领域的博士后,形成了专业建设和专业学科一体化建设相互融合、优势互补的格局。
学院拥有“国家文化产业中心”、“中华文化传承基地”两个教学科研平台,以及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江苏省民俗研究基地等3个省部级机构。表演艺术研究所、江苏省舞台艺术研究所。科研平台。学院现有教学科研用房总面积6000余平方米,包括烟湖书院、创作工坊、音乐厅、钢琴室、舞蹈室、排练厅、实验小剧场、艺术工程综合实训中心(舞蹈工坊)、服装化妆工作室、灯光工作室、舞蹈艺术家工作室、专业艺术设计工作室、艺术设计展厅、各类专业工作室、数字互动艺术创意系统平台、数字戏剧、影视技术与艺术研究系统平台、数字音响实验系统平台等,实现了多学科、多专业的融合。各国之间共享教学和研究资源。学院还与国内多家企事业单位以及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6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31%。学院大部分教师均具有双师资格。他们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也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教师荣获奖项和荣誉30余人,入选江苏省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获得部级奖励、荣誉40余项。承担项目10余项,其中省部级项目20余项。
学院坚持“教学与研究”的发展定位,依托2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新闻传播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深入开展科学研究、课程建设。建设、人才培养、艺术创作与演出,形成了理论研究与实践创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贡献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文化艺术作品,努力成为艺术强国。南航教育中心是艺术、传媒人才的培养高地、艺术科学研究、学术发展基地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2、招聘岗位
艺术学院院长
三、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应聘。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高级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责任感、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2、申请者一般应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相关学科的教学、研究经历,在我校艺术学院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广阔的学术视野,能够把握相关学科发展动态,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工作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学院发展战略规划,任职期间显着增强学院办学实力;
2、积极引进学术带头人和有较强影响力的带头人,重点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3、推动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提高学院教师的科学研究和学科意识,积极争创高水平学术成果,凸显学院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4、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扩大学院在艺术领域的影响力;
6、院长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6. 聘任期限及福利
1、每期聘期为四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任职期间,全职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作。
2、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或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落实约定待遇。具体情况可协商。
7. 遴选程序
1. 注册。申请人应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长申请表》(请点击链接或到南航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公室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并提出申请2019年1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通过面试等方式报名,并及时启动对每位申请者的评审流程。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各类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二)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专着等;
(三)申请人希望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资格审查及初选;
3、面试及答辩;
4、确定拟录用人选;
5、公告;
6. 办理预约手续。
受访者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和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