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原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高考和招生。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招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考“阳光工程”。
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高职个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个人招生工作的领导。高职招生中的一切重大问题,均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
四、申请条件
学校面向四川省内招生。申请人须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参加2022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14号考生号。
2、身心健康,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我校空乘专业申请要求:男性1.74-1.82米,女性1.63-1.72米;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4、我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申请要求:无色盲、色弱。建议女生根据实际就业情况认真填写申请表。
五、报名方式
2022年,高职院校招生报名统一在网上完成,分为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应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2022年3月1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考生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高职学校招募志愿者表格。学校志愿者人数设置为1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或调整自己的择校偏好。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额外申请,已提交的学校申请也不会更改。因本人遗漏或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022年3月2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确认报名并填写专业偏好。同时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不接受现场确认并现场缴费)后,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完成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基本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7. 考试
(一)考试时间
一、文化考试笔试于2022年4月2日9:00-11:30举行,考试题目由省统一规定。考试结束后,学校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2、综合技能考试将于2022年4月2日11:30至13:00举行,由学校提出并组织,总分为200分。
(二)考试地点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市高新西区百业路1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题目由省统一,分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班。语文、数学、英语分三个科目在同一班。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综合技能考试满分200分。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测试+(综合技能测试)。
2、中职考生:文化测试+(综合技能测试)。
报考我校空乘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不再参加综合技能考试(普通高中、中职课程面试要求相同)。
请各考生认真配合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8. 入场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综合测试成绩分为普通高中类和中等职业学校类,并单独进行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或职业高中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中等职业学校考生能力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名人数的90%。
未参加文化考试、综合技能考试,且文化考试、综合技能考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考试的总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专业优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录取过程中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以下原则录取:一是根据文化测试成绩;如果文化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如果招生过程中出现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不平衡的情况,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申请情况平衡计划范围内的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
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并获一、二、三等奖,在省主办或协办的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先进个人称号的高级工或者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劳动力水平经教育厅资格审核,我校考核公布,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后,方可考入我校。无需考试即可入学。凡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进行高职院校个人招生登记,并于4月2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2022年四川省高职免试个人招生申请表》, 2022年,申请免试考生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应正常参加我校高职单次入学考试。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5日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公告期内,考生如需放弃录取,须在公告期内持身份证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入学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相应专业、类别的未录取考生顶替。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将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及审核
(一)被我校高职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报到且未请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录取后,学校将按照招生政策进行复试。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高职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正式考入我校后,享受与普通高考新生同等待遇。考生正式被我校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应招生考试。
(三)高职院校单招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费和代理费是在自愿、非营利的基础上收取的。
(四)学习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经十东路北段99号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什邡校区。
(五)高职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六)被我校高职高考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同类别其他高职高考专业,但不能转入普通高考专业。
(七)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有关规定,学生已完成学习期限且成绩合格的,由电子大学颁发中国科学技术成都学院是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学位。高等教育文凭。
(八)高职院校招生中违反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九)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