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和优化学校教师管理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精神[2011]155号),2024年我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教师2名。
1、公开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品行良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0日至2006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工种)高级(三级)以上专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7、具体条件参见《河池技工学校2024年教师自主招聘方案》。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质的时间计算以2024年11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数按满年累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招聘(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2024年未毕业的在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未毕业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得凭学历、学位证书申请);
5、法律规定禁止招聘(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招聘将通过直接面试和组织评估进行。
招聘会(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组织进行现场洽谈和面试,面试主考人员为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4. 注册
本次招聘采取招聘会(双选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不正确或未公开电话号码而影响其应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一)招聘会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河校区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在招聘会(双选会)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2、招聘岗位所需资格证书扫描件。
3、《河池技工学校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扫描件。
4、其他各类奖励材料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12:00。
2、注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考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单位必须说明理由。招聘单位负责说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5. 面试
(一)面试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候选人名单将在面试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候选人。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我校将对考生面试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申请人应提供申请材料原件。
通过现场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收到《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12:00
(三)面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13:30-18:00。
(四)面试方式
参加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组织进行现场洽谈和面试,面试主考人员为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6. 体格检查与评估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低分开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本次招聘面试的总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未通过者,不予列入考核候选人。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考核的,从应聘同一职位并面试通过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低到低的顺序填写。没有替代人选的,招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具有相当资质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归人社条例[2019]11号)开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进行的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审。体检项目需要当日现场复查的,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复查。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由体检机构负责。批准后进行。体检实施机构、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复查项目。未当日复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二)评估
考核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同时,必须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我校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及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工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通知》(中央组织局〔2014〕9号)要求,按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拟聘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需要回避情况等情况。因重要档案材料不齐全、个人经历不清、历史身份不清等原因进行有效考核的,或者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予确定为录用人选。
7. 就业审查
(一)确定、审查并公示拟推荐人选
学校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低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技术学校网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待核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工作人员已发出聘用通知,应聘者主动放弃或者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审批和备案
公告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八、加强招聘工作纪律监督
(一)为在招聘工作中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教师招聘的公信力,学校办公室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教师招聘的监督。社会和人民。对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人员应当避开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其他人员。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申请人伪造、变造文件、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2、申请人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人员教唆、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4、招聘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5.其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
九、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上”、“下”、“前”、“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应聘者应在应聘期间及时关注河池人才网发布的信息。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辅导教材、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者。 。
(五)具体招聘事宜由河池技工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河池技工学校办公室0778-2081444)。
附件:1 附件1: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xls
2.附件2:河池技工学校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河池技工学校
202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