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两个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仅保留一份有效报名数据。
2. 注册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照黑龙江省教育部网上公告要求省招生考试局、报名点及报名招生单位。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前,考生须仔细阅读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印发的有关文件、报考公告、及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信息及相关要求,了解报考范围各申请网站均接受。根据限定条件选择报名中心,避免选错报名中心,耽误考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的报到中心办理网上报到和网上确认手续。成人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选择教学点所在的报到中心办理网上报到和网上确认手续。我省不接受省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论户籍是否在我省),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不在我省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
3.往届学员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指定的报到点,完成网上报到及网上确认手续。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户口簿照片;异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虚假认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的报名确认和考试资格。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论是否缴纳报名费,“报名单位”、“报名点”、“考试方式”三项内容均不可更改。如需修改该关键信息,您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内取消已填写的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5、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即每位考生只能占用一次考试)座位)。报名信息截止后不得修改。
6、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候选人必须填写他们使用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请注意在考试(含初试、复试)和录取完成前更改联系方式。
7、考生报到时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申请表。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保送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招生考试,否则取消保送资格。
9、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将《入伍批准函》和《退出现役证明》提供给招生单位审核。
十、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选,应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请参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11、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申请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十二、从我省考点选拔残疾考生。如您在考试期间需要考试组织单位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可参考《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残疾人招生办法》(教[2017]4号)请于10月28日前联系报名中心提出申请。
4.网上支付说明
1、凡在我省报名中心报名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10月28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缴费”缴纳每人150元的报名费。
2、考生网上缴费时应按照网上报名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缴费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名点规定时间内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在线确认期间不收取额外申请费。
3、考生在缴费前应仔细核对所选报名中心的受理范围,谨慎缴费。考生未按照公告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或考生擅自填写表格、填写错误表格,或因个人原因选择错误报名地点,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由于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考生取消已付费报名信息或对同一报名号重复付费的,燕赵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并对账结算后退还重复付费的款项。费用预计将于12月底完成。
5. 退款通常需要1至7天才能到达您的帐户。特殊情况可能会延迟15天左右。退款将始终退回到候选人用于支付费用的付款帐户。缴纳报名费后请不要急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会给退款带来麻烦。如果考生发现任何问题,可以及时联系燕赵网客服。
5.注册点设置
1、2025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注册共设8个考区、35个注册点。各申请地点的行政区划和受理申请范围都有严格的限制。考生须根据限定条件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考“管理学联考”、“法学硕士联考”且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应届考生)”应根据他们就读的学校所在地而定。往年考生应根据学校所在地而定。选择居住或工作地点选择哈尔滨招生考试院、齐齐哈尔招生考试院、牡丹江招生考试院、佳木斯招生考试院、大庆招生考试院、鸡西招生考试院、绥化招生考试院、黑河招生考试院。一个考试点。
提示:以上八家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办公地址与实际考试地点(考场)并非同一地址。网上报名确认后,各城市招考办公室将根据报名考生人数选择当地一所或多所中学作为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3.报考哈尔滨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必须选择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哈尔滨科技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这12个申请点其中,哈尔滨医科大学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大学仅接受医学类(考试科目不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省外考生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仅接受省外申请入学的“建筑、艺术、设计”专业考生(考试科目在第四单元、第五单元商务课程,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
4、报考个人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院校作为报考点。
五、省内研究生考点及报考点一览表:
考试区
姓名
登记点
代码
登记中心名称
受理申请范围
咨询热线
哈尔滨
考试区
2328
哈尔滨招生考试院
报考哈尔滨市“管理学联合招生考试”、“法学硕士联合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0451-53649346
2301
哈尔滨工业大学
申请哈尔滨市学校的考生;凡报考学校“强军计划”的考生。
0451-86416113
2302
哈尔滨工程大学
申请哈尔滨市学校的考生;所有申请学校“个别考试”的考生;凡申请学校“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哈尔滨中国航空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用锅炉汽轮机研究所的考生。
0451-82589675
2303
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市考生报考本校;哈尔滨市考生向省外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0451-86390155
2304
东北林业大学
申请哈尔滨市学校的考生;凡申请学校“个别考试”的考生。
0451-82190710
2305
黑龙江大学
申请该校的哈尔滨考生;所有申请学校“个别考试”的考生;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省科学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黑龙江省委党校的考生;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省委党校的考生 外部招生单位的考生。
0451-86608729
2307
哈尔滨医科大学
申请哈尔滨市学校的考生;所有申请学校“个别考试”的考生;报考哈尔滨省外招生单位医学类的考生。
0451-86671349
2308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市考生报考学校;哈尔滨市考生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考生向省外招生单位报考。
0451-55190398
230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申请本校的哈尔滨考生;哈尔滨市报考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黑龙江中医学院的考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医学类的哈尔滨考生。
0451-82197018
2313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市考生报考学校;哈尔滨市考生报考哈尔滨音乐学院和黑龙江社会科学院;哈尔滨市考生向省外招生单位报考。
0451-84892021
2314
哈尔滨师范大学
申请哈尔滨市学校的考生;所有申请学校“个别考试”的考生;报考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大学、哈尔滨东北石油大学的考生;报考哈尔滨市外招生单位“建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参加商务课程第四、五单元考试科目且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
0451-88060176
2316
黑龙江科技大学
哈尔滨市考生报考本校;哈尔滨市考生向省外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0451-88036418
2317
黑龙江工程学院
哈尔滨市考生报考本校;哈尔滨市考生向省外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0451-880288020451-88028257
2318
哈尔滨大学
哈尔滨市考生报考本校;哈尔滨市考生向省外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0451-86650386
0451-86610952
2319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考生报考本校;哈尔滨市考生向省外招生单位申请入学。
0451-86684764
2321
哈尔滨财经大学
哈尔滨市考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
0451-83147167
齐齐哈尔
考试区
2329
齐齐哈尔市招生考试院
报考齐齐哈尔市“管理学联合招生考试”、“法学硕士联合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0452-2428254 0452-2798229
2311
齐齐哈尔大学
曾向学校申请入学的齐齐哈尔市考生;齐齐哈尔市向省外招生单位申请入学的考生。
0452-2742663
2322
齐齐哈尔医学院
齐齐哈尔市申请学校的考生;齐齐哈尔市报考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含报考齐齐哈尔大学的应届毕业生)。
0452-2663828
牡丹江
考试区
2330
牡丹江招生考试院
牡丹江市报考“管理学联合招生考试”、“法学硕士联合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0453-6986067
2312
牡丹江医科大学
牡丹江市考生(报考牡丹江师范学院的除外)。
0453-6984041
2320
牡丹江师范学院
牡丹江市考生(报考牡丹江医学院的除外)。
0453-6515587
佳木斯
考试区
2331
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
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报考“管理学联合招生考试”、“法学硕士联合招生”、“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0454-8635683
2306
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考生向省外学校和招生单位报考。
0454-8618499
2324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向省招生单位(佳木斯大学除外)申请入学的考生。
0454-6010328
大庆
考试区
2332
大庆招生考试院
大庆市报考“管理学联合招生考试”、“法学硕士联合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0459-4662111
2310
东北石油大学
报考本校的大庆市考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大庆市考生。
0459-6503721
2315
黑龙江八一农业大学
报考本校的大庆市考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大庆市考生。
0459-6819132
2327
大庆师范学院
报考省级招生机构的大庆市考生(报考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八一农业大学的除外)。
0459-5510060
鸡西
考试区
2333
鸡西市招生考试院
鸡西市、七台河市报考“管理学联合招生考试”、“法学硕士联合招生”、“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0467-2665565
2323
黑龙江工程学院
鸡西市、七台河市的考生。
0467-23950280467-23957280467-2395746
绥化
考试区
2334
绥化市招生考试院
绥化市与宜春市报考“管理学联合招生考试”、“法学硕士联合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0455-8226676
2325
绥化学院
来自绥化市、宜春市的考生。
0455-8308008
0455-8301777
黑河
考试区
2335
黑河市招生考试院
黑河市与大兴安岭地区报考“管理学联合招生考试”、“法学硕士联合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0456-8268286
17204567080
2326
黑河学院
黑河市及大兴安岭地区考生。
0456-6842479
0456—6842065
6. 网上确认
1.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于2024年11月5日前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具体工作时间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出重新申请。
2、考生登录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和密码,完成“核对网上报名信息、上传本人形象照片、上传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及照片”等手续》通过网上确认平台,然后等待审核结果。 。
3、考生网上信息确认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评审结果。
4、网上确认失败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指定地点提供原始材料供现场审核确认。
5、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
6、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材料,将无法参加后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特别提醒:建议考生不要选择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失败而没有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7. 网上确认需要上传的材料
1、本人头像、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2、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院校、在线教育)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在学信网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3、在本省注册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如毕业证书丢失,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假如); (二)户口簿。
4.原外省户籍学生在本省工作但户籍未迁移的,须提供: (1)毕业证明; (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三)2024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在本省注册且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修本科考生,须提供能够证明自修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资格证书等。在本省工作的省份需提供: (一)证明自学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资格证书等; (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2024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六、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入伍批准函》和《退役现役证明》。
7、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查。在国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相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海外)学历学位证明》。
8、对于考生提供的照片无法清晰辨认的,考生须重新提交或到现场审核。
八、考试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参加考试。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9.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试前10天左右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上报名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免因泄露或遗失造成损失。
10、诚信测试温馨提示
1.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于在校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对在职候选人,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者政治纪律处分;构成违法行为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道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受到严重停学处罚,处罚结束后继续报考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录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行为的;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设备或者其他协助的行为;考试作弊、非法向他人提供考试作弊行为;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行为;代考或者让他人代考的行为均触犯刑法。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作弊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参照刑法第284条规定。一、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情节”。
特别提醒考生: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一定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考前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将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必须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2.所有研究生招生考试均在配备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配备智能安检门、手机干扰器、作弊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读卡器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并保护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