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养卡技巧

四川省面向四川大学选调2024届大学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干部队伍,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拔输送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拔输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四川大学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有关事宜进行讨论(川团通[2018]54号)。公告如下。

1、选型范围

(一)人员范围

四川大学2024届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

1、全日制本科或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就业对象的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重点培养的高层次重点少数民族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就业)。

四川大学2024届全日制本科生非定向就业应届毕业生并已获得相应学位,或2024届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非定向就业硕士在读学生并获得四川大学相应学位。 ,也在人员范围之内。

(二)专业范围

本科:材料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医疗技术、药学、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电子信息、计算机、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能源电力、电气、化学与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学、经济贸易、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法学、土木工程、水利、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护理学。

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学工程、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医疗技术、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皮革化学与工程、核技术与技术应用、营养 涉及食品卫生、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机械工程、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电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金融、保险、税务、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理学、法学、法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土木水利、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学、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新闻传播学、新闻传播学、出版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护理学(上述专业对应的专业硕士学位也在本专业范围内)。

上述专业名称均为一级、二级学科名称。

省级“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以上“毕业生”、“共产党员”、“三好生”、“学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学生干部”、“研究生干部”、“团干部”担任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一学年以上,担任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不论专业。

攀枝花市、广元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申请者专业不限。

2.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的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口,无境外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保障”。思想政治上,我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和国家,有理想、有担当。志存高远,立志报效国家。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工作作风淳朴,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品学兼优,应届本科生、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的文凭和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的文凭和学位证书当天获得相应的文凭和学位证书。

(五)年龄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 1997年10月18日之后出生)。有参军经历者,可免除二岁年龄要求。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2、有参军经历; 3、获得奖学金; 4、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工程”定点对象;5.厅级及以上“毕业生”、“三好生”、“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生干部”、“研究生干部”、“团干部”; 6、担任学生干部副班长及以上职务一学年及以上(含班长、副班长(正、副书记),校、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研究生会)中、副职务)团委)及以上职务,校、系协会(学会)正、副职。

上述6项选拔条件须于2023年10月25日之前获得,其中:第3至6项须在范围内高校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期间获得本次评选(若非本次评选范围内高校获得的、但属于省级及以上的四等、五等荣誉、称号等,也可视为满足以上6条之一选择条件)。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八)符合选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名: 1、在职指导、委托培训、攻读学位的; 2、现役军人; 3. 有违法、违纪、学术不端行为或者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 4、因犯罪受过处罚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公务员(指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被开除5年以上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九、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的。的。

3. 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网上注册。符合选拔范围和资格的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后,于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栏目,按照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4年急招专业选拔学生推荐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与选拔岗位表(见附件1、2)进行比对),并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可申请3个选择,其中第一选择应填写省级部门职位,第一选择应填写成都市职位(第一选择应填写省级部门职位的可填写第二个选项),同时下载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从《报名推荐表》照片上传部分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根据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未按要求填写表格或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三个选择为分层选择,同一市(州)的职位不得重复申请。受聘后不得申请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职务,亦不得申请聘用与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旁系关系的领导人员。三代以内的血缘关系,或与您有近亲婚姻关系。在单位的地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由首选招聘机构根据选拔范围、资格条件和首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未达到资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资格的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且照片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上提示打印《四川省2024年急需专业选拔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并向所在部门报告。范围和资格审查并盖章,候选人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部门批准、推荐并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候选人不符合资格的,将取消选拔资格。

3、位置调整。招聘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省级部门拟录用名额比例达到3:1后,方可开始考试。如达不到报考人数比例,将视情况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选拔名额,于2023年10月进行选拔,在报名网站公告26日。被取消招聘岗位申请的候选人,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可在10月27日前重新申请其他招聘岗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字迹清晰,照片清晰) ),并在考试期间提交。当日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的证件。没有准考证,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分的50%。

笔试将于2023年11月11日进行,考点位于北京、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长沙、广州、深圳、西安、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考区。

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2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布。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及格线者将无法进入面试。

(三)面试

省选拔部门和成都市根据笔试成绩,从选拔名额的三倍至同职位第一志愿中的最低分,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名单。最后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一起进入面试。如第一志愿填写省厅但未进入(含未进入)省厅面试名单的,第二、第三选择分别视为第一、第二选择。

外地市(州)职位面试,凡报考第一志愿市(州)的考生,以及报考第二志愿市(州)但未进入省直选部门或成都市面试的,可以参加。 。

省直选部门和市(州)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直选部门、市(州)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另行通知事务()。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省级部门空缺,可根据笔试结果依次递补;省级部门面试名单(含填写)的人员不得参加市(州)面试。市(州)职位空缺不再填补。

面试由省直选部门和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有条理地进行。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省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日,考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省直选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携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四)签订合同

省直选部门、市(州)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志愿。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轮次确定拟签约人选(若第一志愿报送省厅但未列入省级部门面试人员名单中,第二、第三选择分别视为第一、第二选择)。

对因应聘者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省级部门职位,已参加该职位面试的应聘者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市(州)职位首轮空缺,可按第一志愿报考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若填写后仍有空缺,则可根据第二志愿应聘的合格候选人中的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候选人,以此类推。

签约三名志愿者后仍有空缺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根据当地重点任务需要和干部队伍结构,分配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报考第一志愿的市(州)其他职位可应聘者中,按照性别、综合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候选人;填补后仍有空缺的,可延续一定数量的空缺。第二志愿申请本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性别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将根据表现等确定候选人。填报后仍有空缺的,市(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一定数量的空缺职位,省委组织部对未入围的人选按性别进行全程协调调整。省。

拟签约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后进入体检、考察流程。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后续空缺将不予填补。签约时间和具体安排由省直选遴选部门和市(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体检及检查

体检由省直选部门、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国家卫健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试行)》和《录用公务员体检操作》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 《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施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招聘考试体检实施之日止,若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选拔单位或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7日内要求复查。考试结论。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省直选部门、市(州)委组织部按照国家机关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公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中央组织部,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候选人的实际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与社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心理素质等情况,是否符合选拔范围和条件某些岗位检查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告

拟调动人员,由省直选部门、市(州)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栏目进行公示( )、市(州)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各高校公示。

(7)确定选型清单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确定选调人选。举报存在影响招聘的问题,经查实属实的,取消选拔资格,不予填补空缺。

四、相关政策

(一)入选人员按所在省级部门或者市(州)委组织部通知的时间报到,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所需材料。申请人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文凭、学位证书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向市(州)招录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将候选人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工作,公务员(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工作人员的录用手续按规定办理。

(三)新录用公务员(指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定级。招收后,按照中组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拔学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他们的工作经验。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入选学生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入选学生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检查。把选拔生的培养和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选拔进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调往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构将补充人员,并分配一定数量的名额,从入选的学生中优先选拔。入选学生可根据当地人才工作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问题,由该岗位所在的省直选部门或者市(州)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提醒:

1、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2、网上报名时请考生留下常用电话号码。申请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合同签订前,必须保持沟通畅通。如果沟通方式发生变化,应主动通知招聘机构。因无法联系上考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选拔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指导培训班。任何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监察部门等名义组织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建议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卡奇财经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fhnjr.com/?p=98910

作者: 卡奇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wangzhan.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