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计委针日前就新生育政策作出回应称,今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仅剩3天婚假。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陆续修改本地计生条例,其中鼓励生育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保障措施备受瞩目。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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