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养卡技巧

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doc

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一、继续教育的目的为进一步强化工程系列汽车专业继续教育工作,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规范继续教育工作的程序

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

一、继续教育的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系列汽车专业继续教育工作,明确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规范继续教育工作的程序,特制定本指南。

二、继续教育的目标

以能力建设为中心,改善汽车工程技术人员知识能力结构。根据

汽车行业发展的需要以及企业对汽车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培养高层

次、实用型、复合型汽车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通过开展多样化

的汽车专业知识能力的培训研修以及国内外汽车行业发展动态的交

流活动,促进汽车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更新、专业素质提升和创

新能力发展,使之成为推动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生力军。

三、继续教育的对象

汽车专业继续教育对象为本市汽车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四、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

(一)基本原则

汽车专业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遵循以下五个基本原则:

1、先进性:课程内容反映国际国内汽车领域先进技术发展成果、

企业对先进技术的需求情况以及相关的理论。

2、灵活性:根据汽车新技术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课件设置与内

容安排,力求课程设置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密切结合。

3、复合性:课程体系涵盖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技术管理以及

团队合作等交叉学科课程,以提升汽车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

理能力。

4、实践性:课程设置适应汽车工程实践的需要,着重现场实践

能力的培养,使汽车工程技术人员能够自觉地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

和技术从事汽车开发、制造和维护。

5、创新性:课程设置包括国内外汽车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最

新技术和最新法规要求以及科技创新构想等方面的内容,从而培养汽

车工程师的创新能力。

(二)课程模块

课程按模块设置,包括公共素质模块、专业基础模块和专业技术

模块。

公共素质模块:汽车工程技术人员必备的通用基础知识、技能等。

专业基础模块:汽车工程技术人员需了解的各专业领域的相关理

论、知识、政策、发展趋势等。

专业技术模块:汽车工程技术人员需了解的各专业领域的专业技

术、工具、方法及实践应用等。

(三)其他形式

1、在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考取有关院校、接受

汽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并高于原学历的学历教育者,凭毕

业证书,经汽车工程师研修基地或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评委认可,可

免修相应周期内8学分的专业基础模块;在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资格)后参加高于原学历的汽车专业的自学考试者,凭自学考试毕

业证书,经汽车工程师研修基地或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评委认可,可

免修相应周期内8学分的专业基础模块。

2、参加汽车领域专题培训或研修班学习者,经汽车工程师研修

基地或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评委认可,可免修相应周期内2-4学分、

最多不超过4学分的专业技术模块。

五、继续教育的要求

汽车专业继续教育鼓励汽车工程技术人员通过自主学习和参加

培训、研修等多种形式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一方面倡导汽车工

程技术人员利用本职工作中的实践机会自主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另

一方面要求汽车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汽车工程师研修基地的培训课程

和交流活动,系统地接受继续教育。

汽车专业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以3年为1个周期,每个周期学

分要求为24学分(48学时)。汽车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并完成每

3年24学分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每个周期内公共素质模块课程不

得低于8学分,专业基础模块课程不得低于4学分。

汽车工程师继续教育注重培训过程。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确保

出勤率,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六、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

本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由上

海汽车工程师研修基地承担。

七、过渡办法

2008-2009年度申报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一)2008年度的申报人员必须修满8学分以上(含8学分)

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公共素质模块内所设课程为限定选修课程,限

定选修课程不得少于4学分,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必须选择;专业基础

和专业技术模块为选修课程。2008年所列研修班课程为4学分。

(二)2009年度的申报人员须修满16学分以上(含16学分)

的继续教育课程,公共素质模块课程(限定选修课程)不得少于8学

分,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必须选择。

附:200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上海汽车工程师研修基地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

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按照《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的

规定,特制定2008年度汽车专业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

对象

模块

名称

课程名称师资

培训日期培训地点

汽车

工程

技术

人员

公共

素质

A001整车安全

法规解读

上海机动车检测

中心杨辉博士

7月6日

113:00-16:00

上汽培训中心报告厅

A002知识产权

公需科目

上海市干部培训

中心

7月26日全天

9:00-16:00

上汽培训中心报告厅

A003工程师与

项目管理

上海交通大学

林少培教授

8月5日

13:00-16:00

上汽培训中心4号楼

404教室

专业

基础

/专

业技

B001新材料在

汽车上的应用

上海工程技术大

学周细应教授

7月12日

13:00-16:00

上汽培训中心4号楼

402教室

B002汽车零部

件可靠性设计

上海理工大学

郑松林教授

7 月11 日

13:00-16:00

上汽培训中心4 号楼

403 教室

B003 逆向工程

上海交通大学

习俊通教授

7 月18 日

13:00-16:00

上汽培训中心4 号楼

302 教室

B004 汽车数字

化开发技术

上海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技术

中心 戴轶博士

8 月23 日

13:00-16:00

上汽培训中心4 号楼

304 教室

研修班课程 待定 4 待定 待定

课程学习时间通常为半天,知识产权公需科目为一天。公共素质

模块中的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必须选择。可登录. 或

. 查询具体上课安排,并下载报名表。研修班课程将另

行安排。

二、继续教育管理

上海汽车工程师研修基地负责汽车专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

作。学员在完成培训课程后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将记录在继续教育

手册上;学员完成周期内所有的学分,将获得《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证书》。

2008 年-2009 年继续教育的过渡办法参见《上海市汽车工程师

继续教育指南(试行)》。

三、报名与付费

1、报名时间:

6 月30 日(周一)、7 月1 日(周二)9:00-16:00

2、报名地点:

上海汽车工程师研修基地(虹口区同嘉路79 号5 号楼203 室)

3、培训费用

每学分50 元

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工作证、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 陈老师

上海汽车工程师研修基地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卡奇财经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fhnjr.com/?p=98420

作者: 卡奇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wangzhan.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