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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最新发布《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获悉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分为①在线核查、②现场核查、③免予核查、④社会监督。
点击查看>>各省2021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审核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为:①学历证明、②学位证明、③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④职称评聘证明、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⑥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