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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注会考试税法精华知识点-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 知识点: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知识点: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 一、金融业的增值税项目: 1.货物期货…

增值税法
知识点: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知识点: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
一、金融业的增值税项目:
1.货物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征收增值税纳税。(保税交割物、原油期货、铁矿石暂免)
2.银行销售金银、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二、公用事业的增值税:
1.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3.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4.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三、印刷、采掘行业:
1.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公司法人代表买车可以抵税吗,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3.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属于增值税范围。
七、其他:
1.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新增: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知识点: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 :15年单,综合题每年有考点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就交税。
二、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④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6%的税率征收。
三、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九、视同应税服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购进,投赠送视同销售)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近三年无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知识点:两类纳税人的登记及管理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消费税: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包括从量的)
增值税: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增值税法中规定的10%确定,组价中应含消费税税金。
3)对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最后两个都要加上,才是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知识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务处理 :
一、受托方提供原材料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
1.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2.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补税的计税依据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关税+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四)加价出售:缴纳消费税,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知识点: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扣税范围: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高档手表、雪茄烟、游艇、电池、涂料外,其余可扣除;零售环节公司法人代表买车可以抵税吗,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4.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
扣税范围、扣税方法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同。
知识点: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不予退(免)税的。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征收管理
知识点:征收管理 :
一、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1.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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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卡奇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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