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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80万广告款还能追回吗

做人出租车广告和广告公司长期合同,我们总说要讲究诚信,毕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并不会轻易建立。做生意更是如此,如果…

做人出租车广告和广告公司长期合同,我们总说要讲究诚信,毕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并不会轻易建立。做生意更是如此,如果失去了诚信也就失去了诚信给企业带来的商机和财富。
今天走进演播寻求帮助的是田先生,他所从事的职业是帮新媒体客户进行广告推广。就在自己尽心维护的客户中,就有这样一位,效果做完了,回款却迟迟没有到位。田先生垫资的180万元广告推广费,该如何要回?BRTV科教频道14:00首播节目《律师帮帮忙》中,孙莉律师将帮田先生分析其中的难点与重点,帮他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回顾:
互联网广告行业中有着一套独特的运营方式,在客户对公司业务进行推广的时候,可以与广告公司存在账期,田先生就经营着这样一家互联网广告公司。
据田先生说,半年前他们和一个客户签订了《推广服务协议》,按照行业潜规则,承诺客户有45天的帐期,然而,在广告投放半年之后,田先生的广告公司并没有收到客户打来的回款。这半年来,每天要花五至十万元的推广费用,而这些钱全部都是田先生先行垫资的。
对于自己垫资的180万元广告款,客户方已经拖了将近有半年的时间,为了尽快要回钱,田先生多次找对方协商,可对方的态度一直在拖延。起初说财务在走流程,后面又说广告投放的效果不好。但田先生非常清楚,投放效果每天都会出,每小时都会发送一次报表,及时对广告投放的数据进行更新,如果真的是效果不好,客户早就喊停了。
田先生非常无奈,对于公司来说,催款方式很有限,起初只是给对方发送邮件进行催款,之后又向对方的商务对接人催款,而对方迟迟不给付款项的行为,田先生表示无可奈何。
为了公司综合考虑,田先生不想和客户闹得太僵,但对方拖欠了半年的广告投放费用该怎么要回来呢?在如今被动的局势下,他下一步该怎么办呢?
律师支招:
孙莉律师认为,本案属于网络推广合同的纠纷。孙莉律师在看过田先生提供的合同后表示,不管行业潜规则如何约定,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依然要将相应的效果,以及可能会采取的推广方式,进行详细的介绍,并以文字的形式签订到合同中。
在田先生与客户方签订的合同中,已经达成基本的共识。据田先生的陈述,自己的企业与客户建立了微信群,每隔一个小时会在群里对推广数据进行汇总。律师认为,这样的形式其实很片段化,没有形成连续性的书面资料,更没有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在后期很容易会引发争议。孙莉律师认为,在需要先行垫付服务费的行业中,书面的形式是有效的风险规避方式,建议田先生在保存好原始载体的情况下,依然要重视文字的约定。
对于田先生目前的损失出租车广告和广告公司长期合同,孙莉律师表示,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相关违约金的标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田先生可以主张实际损失的30%来作为违约金。根据司法实践,一般会按照LPR标准对违约金进行结算,它是全国借贷中心公布的,相当于法定的贷款利率。
孙莉律师认为,本案中的难点在于,首先要确认对方公司的支付能力,其次才是面临取证的难度。孙莉律师建议,可以先以邮件的方式确认田先生一方的工作量,然后以约定送达的方式给对方发放催款函,并且要完整的保留好函件的路径。最后可以通过律师函的方式告知对方,我方给出7—15天的回款期限,如果依然不结算的话,我方有权利单方终止合约,如此一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将由对方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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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卡奇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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