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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以股票形式发放股利,可能带来的结果是,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以股票形式发放股利,可能带来的结果是,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公司法股票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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