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网络杂谈

古代布政使为督抚的属官内的办事机构

布政使为从二品,通称藩司、藩台等,通过特旨除授、廷臣推荐、吏部开列具题等方式选任。按清制,可升为太常寺卿、光禄…

布政使为从二品,通称藩司、藩台等,通过特旨除授、廷臣推荐、吏部开列具题等方式选任。按清制,可升为太常寺卿、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巡抚等官职。布政使主管全省财政和民政等事务,诸如户籍税役、道府以下官员的转免考核、宾兴乡试、民事案件等,都由布政司衙门承办或参与商决汇报。按照清朝的原先规制,布政使一职亦比照明代,属地方最高长官,但因统治者看重督抚,突出其权力,使藩司事实上处于从属地位。到了乾隆十三年(1748年),朝廷鉴于督抚的职务已经固定,正式议准:“督抚总制百官,布按二司皆其属吏”,在位置排列上,“应首列督抚,次列布按”。从此,布政使完全成为督抚的属官。在布政使司内,设有经历司、照磨所、理问所古代古代,分别由经历、都事、照磨、理问等职负责,处理全衙门的文书案卷等工作;置库大使或仓大使,掌稽察粮仓。他们都是布政司内的具体办事机构。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卡奇财经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fhnjr.com/?p=57302

作者: 卡奇财经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wangzhan.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