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权/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主体。其中股东权利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资产收益是股东最看重的权利,股东出资成立公司无非就是想获得更多的收益。如果所成立的公司年年盈利却不分红,股东就没有动力成立公司经营业务。
股东的收益分配权即请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的权利。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关于利润分配的时间,公司有权进行自主分配,分配形式以及分配时间都可以进行自行规定。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吗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吗,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股东可以提起利润分配之诉,列公司为被告,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决议。
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拥有公司所有权,却不实际经营公司,许多情况下股东权利会受到侵害。出现相关问题时,请及时咨询律师,避免损失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