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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盼望着、盼望着 下半年的“大型”8天长假就要到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 中秋及国庆假期放假时间为 10月1日…

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盼望着、盼望着

下半年的“大型”8天长假就要到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

中秋及国庆假期放假时间为

10月1日至8日

9月27日及10月10日上班

然而

中秋、国庆假日期间

不少小伙伴还面临加班的苦恼

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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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小李就是加班大军中的一员。小李为某标准工时制企业员工,月薪10000元。因近期订单增加,企业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计划全员加班,包括小李在内的员工也积极响应企业号召,放弃“双节”休假全力投入生产工作。那么小李在此期间的工资应如何计算呢?

“双节”工作——有没有加班费?

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复函》,关于2020年10月1日至8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问题: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也就是说,今年的“双节”长假虽然有8天,但是只有10月1日至10月4日属于法定节假日(含1天中秋节假期和3天国庆节假期),其余4天实际上调借的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及前述复函内容,“双节”期间工作的,在标准工时制企业中,加班费用这样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休息日加班天数×200%(若用人单位不安排补休)

(注:1.月工资基数应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总额,若劳动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2.月计薪天数统计计算为21.75。)

所以,小李若“双节”8天都在加班,且小李所在单位不能安排小李对10月5日至10月8日期间的加班进行补休的话,小李可以主张4天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和4天的休息日加班费,即:

10000÷21.75×4×300%+10000÷21.75×4×200%=9195.4元。

需要注意的是,10月1日至10月4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本身是计薪的,所以小李在10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的总工资收入应为:10000÷21.75×4+9195.4=11034.48元。

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双节”依照企业要求加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加班费,劳动者该如何处理呢?我国法律对此予以明确规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10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加班的,却未给予相应的加班费或补休的话,劳动者可向本单位申请调解协商,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还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提供加班审批表、考勤记录、工资条、证人证言等。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完全免去了举证责任,对于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由企业掌握保存的,企业应当提供,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还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支付加班费有时效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但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则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可于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庆中秋都“在一起”了,加班的你,怎么办?

京小槌提示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加班待遇,否则,劳动者可依法维权。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强化权利保障,用人单位应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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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卡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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