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贷款买方,如何界定婚后房产的归属是很多朋友比较关心的问题。比如像题主这样,想加名字,由于贷款的原因加不上,又担心婚后一同还贷但最后无法获得房屋的产权。实际上,这个问题没有题主想象的那么复杂。
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婚后还贷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的收入除了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之外,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所得(有遗嘱指定由一方单独继承的除外)等。
因此,只要婚后夫妻双方没有实行AA,且签有书面协议,那么,无论还贷的款项是由双方的收入支付,还是由一方的收入支付,均视为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的还贷份额都属于夫妻共有。即使是一方没有收入,也是如此。
所以,题主无须担心由于自己没有收入会影响还贷份额的共有性质。
题主的问题如何处理比较稳妥?
1、根据题主的描述,男方是同意在房本上给女方加名字的,只是由于房子是按揭购买而无法实现。有了这个前提,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这个的规定通俗点说就是,不管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夫妻双方都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来改变财产的归属。
由此,题主可以借助上述规定,夫妻双方签订一个书面财产协议,约定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一来,无论是首付部分,还是婚后还贷份额就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个协议不一定要公证。只要双方签字即是合法有效的。
2、按照第一部分的分析,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实行AA制,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即使每月还贷的款项是由男方银行账户划扣的,仍属于夫妻共同还贷。换句话说,女方不需要每月打入约定账户一笔钱以证明在还贷。只有当夫妻双方经济各自独立,实行AA制时,这种操作才是必要的。
3、对于一般工薪收入的女方来说,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比争取房产加名更重要的,是绝对不能接受婚后经济AA制。因为一旦AA了,如果因为生小孩失业而失去收入,不要说还贷份额,连生活可能都无法保障,如果婚姻破裂,那可能就真的是一无所有。
男朋友婚前贷款按揭买房,现在要结婚了,我怎么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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