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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朋友钱20w被追要利息怎么办了?

    “亲情归亲情,财务归财务”,这可能是同朋友可以保持长久的往来,需要坚持的最重要原则…

    “亲情归亲情,财务归财务”,这可能是同朋友可以保持长久的往来,需要坚持的最重要原则。其实当年买房借钱时,朋友肯借出20万,又不需要各种担保或者抵押,这已经是很有是的是的朋友亲情的重要表现了。那么现在还款之后有利息的要求,也是非常正常的。建议还是给付朋友适当的利息,这样未来双方的交往关系正常化,也有原则化,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啊。       1.朋友之间也是有原则的。如果一起出去吃饭或度假,对方抢着买单,这都无所谓。在而你结婚或者考大学朋友赠送一些钱财或者礼物,这也是可以接受的。这都属于朋友之间的馈赠往来。但是如果正经借钱,那么还是应该按照借钱的正当规矩来去办理。       2.朋友之间借钱,应该要具有欠条。借款方可以主动的询问需要什么担保或者抵押手续吗?如果对方出借方讲不用,那也是对于友谊的一种信任。如果说需要,如果能办到,那应该积极配合。借款方还应该主动询问的,就是利息怎么算?如果朋友认为不要利息,那么在还款时也应该给付一些相当于利息的感谢礼品。如果朋友定出一个利率,双方认为合适就可以写到借条之中。       3.那么当初借款时没有约定关于利率和利息的问题,现在在还款之后,出借一方提出要收取利息。其实在我们日常处理事务时,所用得“情”和“理”方面,是充分能站得住脚的。那么双方事后约定一个利率进行计算给付,也是又保存了朋友感情,又该让双方都满意的一种结果。       4.出借的一方的朋友提出按照国家利率来计算,相对还是比较合理的。因为这也是对方如果不借钱给借款人,去有效的保守投资理财能拿到的利息回报。而且国债利率也不高,一般是在3%~3.8%之间。这远远不是高利率,真的是一个合理的利率标准。       5.那么假如从法律上这个事怎么看待呢?其实如果借款一方不愿意给付利息,双方诉之于法院。在法院判决之中,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法院认为没有事先约定,现在已经还款完毕,资金出借方事后提出利息要求,法院对这要求不予支持,诉讼请求会被驳回。另外一种法院认为,虽然没有事后约定,但是按照经济平等交往的原则,借款方应当适当给付利息,判定的利息标准,可能会按照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进行计算。那现在比照央行的基准利率表,可能会支持按照中期存款2.75%来计算。       所以这么一来分析,大家对于事情就很明白了,如果还想保存朋友之间的友谊,那么就相互商量制定一个恰当的利息,事后给予补偿。如果不想保存友谊了,那么就交付法院去判决吧。       不过对于借款人来说,仔细再想一想,借款那么容易就借到20万吗?这个朋友当初是不是帮了很大的忙,自己是不是也心存感激?那么给付一些利息,是不是也觉得比较恰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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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8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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